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王忆南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落地见效,更好发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在促进教育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为“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按照规范程序征集遴选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应标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设10项左右,省财政安排专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重点课题是依据《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设800项左右。另外,在其中再择优遴选30项聚焦党和政府亟须解决的重点战略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现实问题的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特设的专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技能大赛反哺教学研究、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特设专项课题为: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

课题选题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申报选题要求另行通知。

重点课题和特设专项课题可在《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

委托专项课题须围绕《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委托专项课题每个选题只立项1个。

三、申报条件与资格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2.特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4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73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教师;乡村教师专项申报人应为省内在职在岗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四、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1.重点课题限报3项。

2.青年专项限报2项。

3.委托专项课题限报2项。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规划课题申报的覆盖受益面和课题研究的质量水平。

五、申报方式

课题实行网络申报。质量管理与科研处于2024719日前按照申报限额数确定我校申报名单,并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规划办。经规划办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再根据规划办提供的账号信息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六、申报材料要求

1.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印制《申报评审书》1份和《评审活页》2份。

2.请各学院、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填写并打印《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经各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于202474日前统一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龙            联系电话:18936032117

邮箱:kjc@ncc.edu.cn地址:图书馆418

附件:

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资料(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评审活页、申报汇总表)

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

3.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4.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

5.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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