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龚雪发布时间:2023-07-25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

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设为“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按照规范程序征集遴选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招标”方式组织应标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

重点课题是依据《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各处室(单位)或省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科规划办自设的专项课题。

本年度,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研究、学生资助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育考试招生研究、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研究。自设专项课题为: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

课题选题

重点课题、自设专项课题在《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附件1)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委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与资格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2.自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930日以后出生);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

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分两步进行:910日—925日,质量管理与科研处按照申报限额数确定我校申报名单,汇总课题申报信息发送至规划办邮箱。926-107日,各申报人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账号信息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

五、申报数量

1.重点课题限报3项。

2.青年专项限报3项。

3.委托专项课题每个选题限报1项。

请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尤其要在申报质量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规划课题申报的覆盖受益面和课题研究的质量水平。

六、申报材料要求

1.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评审书》和《课题评审活页》(附件3),均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3份。

2.请各学院、部门汇总申报材料,填写并打印《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经各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于202395日前统一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林龙            联系电话:18936032117

邮箱:kjc@ncc.edu.cn地址:图书馆南楼418


附件:

1.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

2.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3.申报材料汇总

4.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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