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者:刘磊发布时间:2023-06-12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思政课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要求,紧密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遴选一个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培育和打造一个优秀教学团队,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二、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5—9人,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具体条件:

1.名师工作室成员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内,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5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平均工作量以上。

3.名师工作室成员热爱思政课教学科研工作,学识素养高、人格魅力强,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教学效果突出、教学特色鲜明,深受学生喜爱,是本校思政课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

4.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在深化思政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具有示范效应,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或科研成果奖;主持立项过省级及以上思政精品课程;入选过省级及以上思政名师工作室;入选过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能力竞赛奖项。

三、工作任务

1.组建优质团队,培养青年教师,打造教学名师。在主持人的带领下,组建一支由5-9名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构成的课程建设团队,制定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和目标,围绕工作室既定的教学科研目标开展工作。主持人负责制定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成员培养计划,建立成员学习进修的业务档案,实施指导,负责成员的年度考核,并作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

2.推广教学经验。及时总结先进教学经验,展示优秀教学成果,开展对外教学交流活动。探索专题化教学、情景教学、案例教学、叙事式教学、实践教学等可推广的教学经验;探索新的教学形式,总结可推广的教学经验;积极参与各级教学比赛,每学期组织教学示范课或校内外宣讲活动至少2场。

3.开展课题研究,发表高层次教学科研成果。以工作室主持人研究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规律,积极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改革。积极申报承担各级各类课题,并提出工作室年度立项规划,努力推出高质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成果。每年至少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2篇教学研究论文。在建期间,团队必须获准立项市厅级(含)以上教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项。每年至少组织参加1次省内外思政课教学科研学术会议。

四、遴选原则与程序

(一)遴选原则

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公开、公平、公正。

(二)遴选程序

1.教师自荐。

2.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申报条件,确定推荐人选。

3.质量管理与科研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答辩、评审与考察,确定人选报学校批准。

4.学校正式发文。

五、有关要求

(一)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材料须包含以下方面:

1.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前期基础、工作室定位、建设措施、预期目标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主持人近5年公开发表的教研或科研论文3篇(提供期刊复印件);

4.获奖证书、课题立项书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于202363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校质量管理与科研处,联系人:谭凯,邮箱:tankai@ncc.edu.cn

    



附件: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65



附件:名师工作室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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