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张春兰发布时间:2020-04-28浏览次数:13

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类别分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国家重点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等。本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中设置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国别和区域教育以及重大的国际教育问题开展的研究,共设置10项课题,资助强度及要求与国家一般和教育部重点课题相同,其中2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其他8项单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完成时间均为一年。详情见《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或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

二、课题指南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流标的重大和重点课题,可以通过委托形式进行研究。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33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

4.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科技处将根据此次限额数,择优推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

2.《申报汇总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需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各部门汇总申报材料,于202041日前,统一将材料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林龙           联系电话:8539512418936032117

邮箱:kjc@ncc.edu.cn地址:溧水校区办公楼20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3.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

4.2020年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

5.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6.2020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7.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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