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才培养校企共建项目

发布者:陈栋发布时间:2018-08-22浏览次数:149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就职业经理人才培养校企共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1、项目编号:20182033

2、项目内容及预算

职业经理人才培养校企共建项目

*预算金额:35万元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6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集中勘察现场或答疑:

5、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9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采购公告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3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请在2018年8月29日16时前发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到0031@ncc.edu.cn邮箱中,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职业经理人才培养校企共建项目”。

凡未按要求报名者,学校不接受其投标。

6、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1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街口校区F507教室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3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学校采购管理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8、采购人联系方式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广播电视大学)

联系人:莫老师

电话:18936031918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8936031900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游府西街46号

20182033职业经理人项目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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